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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使用:
調試合格后,可投入正式運行,向鍋爐供水應符合GB/T1576“工業鍋爐水質”的要求;
在正常使用中電熱元件及電控部分出現故障而停爐時,按“故障”檢查原因,予以解決,仍不能解決時,通報公司解決;
正常使用中應注意水位、溫度,使之處于正常狀態;
啟動運行時,待鍋爐水溫接近設定溫度時,再啟動水泵;
在運行中,出現停電事故,恢復供電后須重新啟動;
正常使用中,須進行必要的經常保養。
長期停止使用時,須切斷電源。鍋爐可進行濕法保養和干法保養;
干法保養:
停爐后將鍋爐水排凈,將內部污垢清除沖洗干凈,待爐內干燥后,將10~30毫克大小的塊狀石灰用盤裝好(用氧化鈣純度大于50%生石灰),放置鍋爐筒內。生石灰重量為鍋內容積每立方米3公斤計算,將所有門孔、閥門關閉。每月檢查一次,發現生石灰碎成粉狀,即需要更換,鍋爐重新運行時,將其全部取出。
濕法保養:
停爐后放凈爐水,清除內部污垢,沖洗干凈,重新注滿堿性防腐液(PH值在10~12的水)。將水加熱排除水中氣體,關閉所有門、孔及閥門。此法氣候寒冷地區不可采用。
鍋爐安裝
⑴鍋爐基礎的確定應根據當地土質,參考廠家提供的基礎圖由土建部門重新設計。
⑵鍋爐基礎達到強度后,應按鍋爐圖紙進行檢查及驗收,并劃出鍋爐整體的三條基準線:
①縱向基準線——鍋筒中心或燃燒設備中心。
②橫向基準線——鏈條爐排前軸中心或出渣機中心線。
③標高基準線——可以在基礎四周選有關的若干地點分別作標記,各標記間的相對偏移不應超過1mm。
⑶鍋爐主機就位前,先將出渣機及渣斗放入出渣坑內,然后按圖樣的定位中心線將鍋爐就位。組裝鍋爐先將下部就位后,再組裝上部大件,上下兩組合部需找正墊牢,內外應作兩次澆注。
⑷安裝位置尺寸偏差和檢驗方法按GB50273-1998《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。
3、輔機安裝(對出廠有以下設備的可按下面步驟安裝)
⑴輔機的安裝,安裝前應將調風門及傳動部分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。安裝后檢查有無卡住、漏風等缺陷。后接通電源試車,檢查電機轉向是否正確,有無摩擦振動現象、電機溫度是否正常。為了保證引風機軸承在高溫下潤滑良好,軸承座應采取的冷卻措施,并定期加潤滑油。引風機冷態試車運轉起動時,應關閉煙氣調節門,防止電機起動電流過大燒壞電機,冷態運轉時間長不得超過5分鐘。
⑵鼓風機、引風機聯接的煙風道,如果與設計圖樣不一致,長度、彎頭、截面積變化較大時,應重新計算煙風阻力,校對鼓、引風機的流量、壓頭,滿足鍋爐的實際需要。
⑶鍋爐輔機配用電機功率超過15KW的應安裝降壓起動器。